保安公司必须建立的基本制度——消防安全管理制度
01消防安全教育、培训制度
1.严格按照年度消防安全教育、培训计划,组织员工参加消防教育、培训。
2.对员工应当每半年进行一次培训,对新上岗的员工应进行消防安全培训,并将组织开展宣传教育的情况做好记录。
02防火巡查制度
1.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,并确定巡查的人员、内容、部位和频次。巡查的内容应当包括:
(1)安全出口、疏散通道是否畅通,安全疏散指示标志、应急照明是否完好;
(2)消防设施、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、完整;
(3)用火、用电有无违章情况;
(4)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;
(5)其他消防安全情况。
2.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,妥善处置火灾危险,无法当场处置的,应当立即报告。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。
3.防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,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。
03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
应保障安全疏散通道、安全出口畅通,保障消防安全疏散通道、安全出口畅通,对消防安全标志、设施要进行维护,不得围占、挪用、遮挡、覆盖。
04消防安全检查制度
1.公司安全领导小组每季度组织召开会议,商讨公司消防安全情况。
2.公司每月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大检查,时间一般为每月的最后一天(遇星期日,提前一天)。
3.每月消防安全检查由安保部负责组织管理,各项目负责人参加。
4.除日常检查外,组织开展季节性、重大节假日、重大活动等消防大检查,重点做好冬季防火和“119”宣传期的防火工作。
5.组织专业性检查,做好重要岗位、重要设备的防火工作。
6.对检查到的火灾隐患及时落实整改。
05火灾隐患整改制度
1.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组织防火检查,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,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。
2.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,及时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,提出整改方案。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确定整改的措施、期限以及负责整改并落实整改资金。
3.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,保障消防安全。不能确保消防安全,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,应当将危险部位停产停业整改。
4.火灾隐患整改完毕,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在案,消防安全负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。记录写明检查的人员、时间、部位、内容、发现的火灾隐患以及处理措施等。
06用火用电消防安全管理制度
1.非电工人员严禁拆装、挪移临时电气线路,否则造成事故的,由使用部门负责人与肇事者承担全部责任。
2.电气设备的操作人员,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,并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、维护,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报告,由专业人员负责维修,工作结束后必须切断电源,做到人走电断。
3.每季度对电气线路进行一次全面检测、维修,并做好记录。未经批准私自动用明火的,保卫部门应责令其停止动火作业。
4.每天下班后必须对场所进行全面检查,确保无遗留火种后关闭营业用电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