保安服务质量标准
保安人员基本条件
1.1政治素质条件
1.1.1热爱祖国、热爱人民、尊重科学。
1.1.2无违法犯罪记录。
1.1.3爱岗敬业,恪尽职守。文明值勤,礼貌待人。遵纪守法、团结协作。
1.2业务技能条件
1.2.1具备基本法律知识及与保安相关的政策、规定。
1.2.2具备一定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。
1.2.3具备与岗位职责相应的观察、发现、处置问题能力。
1.2.4具备使用基本消防设备、通讯器材、技术防范设施设备和相关防卫器械技能。
1.2.5掌握一定防卫和擒敌技能。
1.3身体条件
双眼裸视0.8以上,无色盲,身体健康,无纹身。
服务标准
2.1着装
2.1.1执勤时必须着保安制服,并按规定佩带保安标志和客户单位提供的标志。
2.1.2除不宜或者不需要着装的情形外,在工作时间必须着保安制服,并按规定佩带保安标志。因私外出时应着便服。
2.1.3保安制服不准与便服混穿,不同季节的保安制服不准混穿。
2.1.4在驻勤单位除工作外,着装时可以不戴帽子。
2.1.5着保安制服应干净整洁,不准披衣、敞怀、挽袖、卷裤腿、歪戴帽子、穿拖鞋或赤足。
2.1.6爱护和妥善保管保安制服和保安标志。严禁将保安制服和保安标志变卖、赠送或借给他人。
2.1.7着装参加重要活动时,只准配戴领导机关统一颁发的勋章、奖章和证章,不准配戴其他徽章和饰物。
2.2仪容仪表
2.2.1值勤时要仪表端庄,精神饱满。上下班高峰及重要客户、领导出入时须敬礼。
2.2.2男性保安不准留长发、大鬓角和胡须,女性保安发辫不得过肩。
2.2.3不得染发、染指甲,不得化浓妆、戴首饰。
2.3站岗
下列场合下须站岗:
3.3.1上下班高峰期。
3.3.2重要客户、领导出入时。
3.3.3交接班时。
3.3.4领导视察、检查工作时。
3.3.5其他客户单位要求站岗时。
3.4礼节
3.4.1在下列场合行举手礼:
3.4.1.1着装遇领导时。
3.4.1.2站岗、值勤、交接班时。
3.4.1.3纠正违章时。
3.4.1.4受到领导接见、慰问时;领导视察、检查工作时。
3.4.1.5参加外事活动与外宾接触时。
3.4.1.6着装在大会上发言开始和结束时。
3.4.1.7接受颁奖时。
3.4.1.8在参加集会、大型活动奏国歌、升国旗时,要自行立正行注目礼。
4.4.1.9对日常接触的上级领导可以不敬礼。
3.4举止
3.4.1精神饱满,姿态端正,动作规范,举止文明。
3.4.2着装外出工作、值勤和出入公共场所时,不准背手或将手插入衣兜。不准搭肩、挽臂、边走边吸烟、吃东西。嘻笑打闹。不准随地吐痰、乱扔废弃物。
3.4.3不准着制服在公共场所饮酒,严禁酗酒。
3.4.4要自觉遵守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。
3.4.5要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。
3.5语言
3.5.1在工作中使用语言要简洁准确、文明规范,接触群众时,说话要和气,使用“你好、请、您、对不起、谢谢、再见”等礼貌语言。要注意称谓的使用。在与少数民族、宗教人士、外籍人士交谈时,不准使用对方禁忌的语言。
3.5.2值勤时应讲普通话。
3.6岗位纪律
3.6.1严格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开展保安服务工作,不准超越职责权限。
3.6.2严格履行岗位职责,不准做与保安服务无关的事情。
3.6.3不准刁难群众。
3.6.4不准脱岗、空岗、睡岗,不准迟到、早退。
3.6.5遵守客户单位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,对客户单位内部的机密事项,不准随意打听、记录、传播。
3.6.6未经允许不准运用客户物品和接受客户赠送的礼品。
3.6.7要爱护公物。
3.6.8有重要情况要妥善处置并及时上报。不准迟到、漏报、隐瞒不服。
3.6.9要认真填写值班记录,做好交接班工作。
3.7卫生
3.7.1要自觉维护环境卫生,保持值勤区域整齐清洁。
3.7.2内务卫生
3.7.2.1床单、被褥整齐干净,床下无杂物。
3.7.2.2宿舍整洁、干燥、无卫生死角。
3.7.2.3门窗洁净,玻璃明亮。
3.7.2.4生活用品摆放整齐,统一规范。
3.7.2.5不准饲养宠物,不准私自张贴、悬挂图片、画报。
质量标准
依照保安服务合同提供防范性安全服务,维护客户单位的安全和秩序,防止守护目标受到不法侵害或灾害事故的损害,有效避免因服务提供方或保安人员责任造成客户经济损失,满足客户单位安全需求。
4.1巡逻服务
4.1.1保安人员对特定区域、地段和目标进行的巡查、警戒、保卫客户安全。
4.1.1.1通过巡逻,震慑不法分子,使其打消对客户不法侵害的企图。
4.1.1.2通过巡逻,发现可疑人员,对其进行询问,对有作案嫌疑的,送交有关部门处理。
4.1.1.3对正在发生的不法侵害行为,应采取相应措施,予以制止,将不法行为人送交公安机关或有关部门处理。
4.1.2检查、发现、报告并及时消除各种不安全隐患。防止火灾、爆炸等事故或抢劫、盗窃等不法侵害案件的发生。
4.1.3在巡逻过程中,对已经发生的不法侵害案件或灾害事故,应及时报告公安机关或有关部门并保护现场。
4.2门卫服务
4.2.1保安人员对客户单位出入口进行把守、验证、检查,保卫客户安全。
4.2.1.1查验出入人员的证件,办理登记手续,禁止无关人员进入。
4.2.1.2根据客户的要求,对出入的人员、车辆携带或装运的物品进行查验,防止客户单位财物流失。
4.2.1.3指挥、疏导出入车辆,清理无关人员,维护出入口的正常秩序。
4.2.1.4及时发现不法行为人,截获赃物,做好治安防范工作。
4.2.2协助客户单位做好来访接待和收发邮件、报纸等工作。
4.3守护服务
4.3.1保安人员对特定的目标进行看护和守卫,保卫客户安全。
4.3.2维护守卫区域的正常秩序。及时制止无关人员进入守卫范围。
4.3.3做好防火、防盗、防抢、防爆炸等工作。
4.4押运服务
4.4.1保安人员采取随财物守卫方式,保卫客户的财物运输安全。
4.4.2防止押运财物被盗、被抢或遭受其他不法侵害。
4.4.3通过安全检查,及时发现不安全隐患,防止发生火灾、爆炸等事故。
4.4.4对押送财物置放、运输的条件、环境等情况,进行巡视检查,防止发生挤压、丢失等情况。
4.4.5对押送的财物要进行清点、核对,防止出现差错。
4.5技术防范服务
4.5.1保安人员运用科技手段和设备,为客户指定的区域和目标,设计、安装各种报警器材并定期维护,提供接警、先期处警和其他相关的技防服务业务,保卫客户安全。
4.5.1.1防止客户单位遭受不法侵害。
4.5.1.2接到入网客户的报警信息,应迅速赶赴现场进行先期处置。
4.5.1.3对正在发生的不法侵害行为,应采取措施制止,对不法行为人应立即送交公安机关处理。
4.5.1.4对于误报警应迅速给予排除。
4.5.2对联网报警客户的技防设备,应定期进行巡检维护,防止设备出现故障。
4.5.3技防设备的安装,应严格遵照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进行。
4.5.4对于客户提出的设备报修、移机应迅速给予处理。